昆区法院关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阳光送达服务项目单*来源公示 | |||||||||||||
采购单位: | 昆区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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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阳光送达服务项目 | ||||||||||||
采购预算: | **,***.**元 | ||||||||||||
品目类型: | 服务类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项目功能要求: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服务:向当事人、法院内部等目标人员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内部文件、各类通知等资料;客户资格审查备案:对送达目标人员的信息审查备案、发送信息的*网短信平台网关账号签名需法院提供出具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戳记后审核通过。对送达的模版信息同样后台预先备案及审核;短息内容人工审核:每条信息的送达均需要管理人员的审核方可放行通过,做到执行案件送达信息无失误;客户功能需求定制:在不超出送达平台框架内的功能修改及个性化的功能需求,尽可能给予配合及修改;接口开发服务:送达平台同短信网关的对接,加密固定**地址(防止非法侵入),状态回执,电子公章生成,预留接口供第*方程序调用(比如法院的其他信息软件需要对接访问送达平台的数据等提供接口);云主机部署和维护:依托安全性极高的电信天翼云,免去法院的专业服务器维护;云存储数据备份: 基于云平台数据库,数据自动备份及恢复;网站备案: 为确保信息送达的保密万无*失的网络备案(**备案、域名备案、***备案)。 | ||||||||||||
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该项目从****年*月开始使用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阳光送达平台服务.如更换其他供应商,与原有开发的平台无法对接,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 | ||||||||||||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
拟定的唯*供应商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路盛海大厦*座**楼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该项目从****年*月开始使用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阳光送达平台服务,并且平台*直使用良好。*.该平台可通过运营商数据验证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要素。可监测当事人手机状态,如关机、停机。提高了案件的送达率,并减少了快递的费用。*.如更换其他供应商,与原有开发的平台无法对接,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昆区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稀土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东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张文欐 |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 ||||||||||||
财政管理部门名称: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财政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 ****-******* | ||||||||||||
财政管理部门地址: | 包头市建设路***号 | ||||||||||||
补充: | |||||||||||||
专家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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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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