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海湖泊研究院关于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紫外分光光度计”的公示
大理州洱海湖泊研究院关于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紫外分光光度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理由:
紫外分光光度计*台
****年**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代替*****-****,并于****年*月*日实施。其中对实验精度和检出限的要求都有大幅改变,我单位现有设备(****-***红外测油仪)的测定结果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为保障苍山**溪等**条洱海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进口紫外分光光度计在波长准确度和重复性、杂散光,光度准确性和重复性,基线稳定性等重要指标上均优于国内产品,国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杂散光达不到*** &**; *.***%*(*****),无检测器恒温功能,为保证检测结果科学可靠,提升检测能力,体现行业检测优势,需要先进设备作支撑。目前进口产品的技术性能先进性、质量稳定性、检测准确性、数据可靠性、软硬件操作灵活性、工作效率等方面均优于国产产品,为保证检测结果科学可靠,提升检测能力,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综上所述:所申请购买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批)、《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特此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组论证时间及意见如下:
论证时间:****年*月**日**时**分
论证意见如下:
紫外分光光度计,数量:*套
由于国产紫外分光光度计不能满足检测精度要求(*****&**;*.**%*(***, ****)),进口紫外分光光度计能满足检测精度要求(*****&**;*.***%*(***, ****))。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或者限制进口产品、货物及技术。建议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技术论证意见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 | 黄慧坤 | 大理州环境监测站 | 环境监测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 | 张丽芹 | 大理市环境监测站 | 环境监测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 | 马根连 |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 | 水质分析 | 硕士 | 高级工程师 |
* | 马** | 云南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 | 韩军 | 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 | 法律 | 大学 | 专职律师 |
*、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于****年*月**日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份大理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大理市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天井村委会山西村**社商贸街外圈**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大理州洱海湖泊研究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