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现需购置的手术床(带脚踏凳)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具有两套操控系统,可采用手控盒或床身辅助开关进行操控;
*、具有*键复位功能,床台内建蓄电池;
*、具有电动刹车功能,手控盒具有防止误操作功能;
*、最大安全承载重量:≥*****;
*、床台升降(不含床垫) ;水平最低位≤*****, 水平最高位≥******。
综上所述:专家组*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金城路*号
联系人:周佳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楼
联系人:华 琤 联系电话:****-********
昆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
联系人:纪青青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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