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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告字〔****〕*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 |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地块 | *****.** |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 ≥*.* | ≤**% | ≥**% | ** | ****.**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地块用于建设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香菇小镇工业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专精特新产业园(属于小微企业园项目),项目建成之后必须整体自持;*.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在庆元注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庆元县范围内注册公司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由新公司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地块属于小微企业园项目,符合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不作“标准地”出让。
(*)受让人须制定小微企业园运营方案,运营方案中要包含产业准入、小微企业入园资格审查、生产经营用房出租价格等内容。运营方案经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运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吴女士、陈女士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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