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期)救灾物资仓库重型货架、钢制托盘及叉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期)救灾物资仓库重型货架、钢制托盘及叉车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
*、更正内容 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原公告中其余内容不做变动。 |
---|
: | |
---|
|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民政局[联系方式]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 |
---|
联系人: | 苏凯峰 |
---|
联系电话: | ****-******* |
---|
|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座**** |
---|
联系人: | 高帅 |
---|
联系电话: | ****-*******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民政局[联系方式]、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