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移动警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莞市新*代移动警务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发建设,市公安系统利用中国电信移动产品,实现移动终端远程接入新*代移动警务平台,确保随时随地安全接入,享受安全、高速、便捷的移动化警务应用。本次采购为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警务人员提供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配套终端及移动手机卡需接入东莞市新*代移动警务平台,满足警务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通过移动终端,经安全认证后,随时通过无线网络远程登录公安局内网,访问新*代移动警务平台。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避免系统重复建设、项目建设推进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风险,保证服务的有效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拟对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移动警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东莞大道**号 |
*、专家论证意见:
(*)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程世盛(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通信学院)、胡天明(东莞市协诚会计师事务所)、张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单*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第(*)项,即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招标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为了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继续采购。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号**层 |
联系人:高顺瑜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号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 |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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