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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市高坪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质疑回复函
*川帕菲格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南充市高坪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已经收到,我公司与采购委托招标单位研究后,做出以下回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项目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额定载质量:≥******;
以上采购条件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额定载质量和整备质量成反比关系,整备质量越大,车辆行驶越稳定,本次采购的是吸污车,车辆作业的稳定性是第*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川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
(*)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要求。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以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在采购文件中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要求,不得以供应商产品独*无*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得通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设置逐项排斥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不得照搬照抄个别供应商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建议修改额定载质量为≥******;
我公司回复:此项更正为:额定载质量为≥******。全国满足该要求的产品大于*家。
质疑事项*
*、最高车速:≤** **/*;
此参数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本次采购的是吸污车, 吸污车*个重要功能就是将吸出的污水和污泥运输到排污场,将车速限制在**公里,将大大限制车辆的运输效率,此条件设置实质是通过通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设置逐项排斥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此条件设置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建议予以删除。
我公司回复:国*底盘生产厂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厂车辆限速****/*。在实际作业工况过程中更好的保证运输安全。全国满足该要求的产品大于*家。故本条不作修改。
质疑事项*
*、底盘品牌:东风天锦、解放或优于;
此参数设计明显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规定底盘总质量≤*******,请被质疑人明确答复我国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有优于东风天锦、解放的其他底盘品牌。被质疑人设置此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建议予以删除。
我公司回复:
此项更正为:底盘:东风天锦、解放、重汽或等同于。国内吸污车生产厂家采用东风、解放、重汽等底盘的众多。
质疑事项*
*、★真空泵品牌:原装进口品牌(附进口报关单)。在连续高负荷运转时,能够运转平稳。
此参数设置限制投标供应商,进口报关单只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才有,以上采购条件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建议修改为(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我公司回复:
为了满足实际作业工况,本单位需要高质量的产品,本项更正为(附进口报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质疑事项*
*、卸泥方式必须采用自卸式,且倾角≥**度。
此要求明显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各个吸污车生产厂家绝大多数均采用自卸式卸泥方式,只要具有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均是合格产品,只是各个生产厂家所用的底盘不*致,所以倾角各不相同,被质疑人设置此条件明显是通过参数设置逐项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建议修改为且倾角≥**度。
我公司回复:此项更正为卸泥方式必须采用自卸式,且倾角≥**度。(依据**/****《吸污车》标准,卸料角≥**度)全国满足该要求的产品大于*家。
质疑事项*
*、★罐体:罐体的容积≥*立方米。
此条件表述不清楚,容易造成专家评标存在主观因素,因吸污车公告参数中都有公告容积,建议修改为罐体的公告容积≥*立方米。
我公司回复:此项更正为罐体的有效容积≥*立方米。(罐体容积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公告参数为依据。)
质疑事项*
*、作业要求:⑴:整车吸引扬尘≥**米(提供同类产品的第*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含国*或国*验证报告原件备查)。⑵:整车的水平吸引距离≥***米(提供同类产品的第*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含国*或国*验证报告原件备查)。
此两条要求与吸污车实际作业不符,对于吸污车作业而言,应当明确吸污车垂直吸程,此两条要求第*方权威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原件备查,*、请被质疑人明确要求何为第*方权威机构;*、要求原件备查明显是变相的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承诺和背书,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建议明确采购要求,删除原件备查。
我公司回复:实际作业工况需要强力吸污,要求垂直吸程高、水平吸引距离远。
此项更正为:(*)垂直吸程≥**米,(*)整车的水平吸引距离≥***米。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例如: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原件备查主要是防止生产企业资料作假。)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分 |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部分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项扣*分,扣完为止;非“★”部分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每*项扣*分,扣完为止。 | “★”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无效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 |
以上要求明显不合理,招标要求共*条“★”要求,带“★”项出现负偏离的毎负偏离*项扣*分,非“★”部分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每*项扣*分,扣完为止。被质疑人如此设置招标要求明显是为了通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设置逐项排斥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及上诉法律法规。建议修改为带“★”项出现负偏离的毎负偏离*项扣*分,非“★”部分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每负偏离*项扣 *分。
我公司回复:实际作业工况需要高质量技术配置的产品. 所以用带★要求和非★部分要求,来取得高质量产品。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 |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质*% | *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分。 *.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齐全的得*分,缺少*项减*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
以上要求明显不合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分。此要求明显对中小企业和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设定此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经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认证,需要对企业的成立时间、营业收入、规模进行审核,被质疑人此要求明显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和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及潜在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请予以删除。
*、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齐全的得*分,缺少*项减*分。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只有生产厂家才有,而产品合格证只有车辆出厂时才有且每个车辆合格证编号均不*样;此条要求限制中小企业和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要求对中小企业和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及潜在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请予以删除。
我公司回复:*.满足投标人或投标生产厂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大于*家.该证书是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此条的设置是企业实力的体现。
*.此项更正为:提供*、投标产品检验报告,*、垂直吸程、水平吸引距离验证报告。齐全的得*分,缺少*项减*分。是为了购买到能满足本单位复杂工况的产品。
*、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 | 业绩*% | *分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份同类型业绩(单台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得*分,最高得*分。未提供或无效的不得分。以上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 | (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
此条要求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川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第**条、采购文件中不得以特定部门、系统、项目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建议予以删除。
我公司回复:此项已明确是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不是指特定部门、系统、项目的业绩。更正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份同类型业绩的,得*分,最高得*分。未提供或无效的不得分。以上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
*、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分 |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产品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获证情况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经查,吸污车不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此条要求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予以删除。(*)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而本项目采购要求明确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及潜在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被质疑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慎重审核采购要求,因每个厂家设计理念及车辆本身使用材质的不同,导致车辆的公告参数每个厂家都是*个唯*的数值。只要产品在国家工信部目录上能查询到,就证明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此作为政府采购“参数要求”只能说明参数的设计具有排他性、指向性,不利于潜在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投标工作,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原则,结合相关技术参数的要求和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此次招标文件要求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请被质疑人慎重审核技术参数,让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到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我公司回复:我公司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产品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其他专用汽车中有环境标志产品(如图所示)。
本项删除*.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得*分,最多得*分.
更正为: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获证情况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综上,我公司依法对以上质疑逐*回复,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可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川信博顺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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