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招标公告 关于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更新时间 2020-05-13
关键词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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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磐安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磐安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省级以上其他政府部门网站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经举报查实的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年*月**日**:**时止;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在响应处扫描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磐安县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表、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等扫描件资料;

*)以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可不予受理、答复。

*、投标说明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完成**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号建设大厦**楼),联系电话:***********(******),联系人:磐安县公证处 杨海闽,邮寄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未提供备份文件且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不强制投标人代表必须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自行做好电子标书上传和解密工作,如未参加现场开标则不准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上午**∶**时,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号建设大厦**楼)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开标(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号建设大厦**楼)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 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 

*、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陈智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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