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博市中心血站采血耗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告 【淄博市】淄博市中心血站采血耗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更新时间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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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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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心血站采血耗材采购单*来源公示
*、采购人:淄博市中心血站    地址:张店区北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舜华路***号中鼎贝特集团        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中心血站采血耗材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其他货物[***]*宗*、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我站正在使用的专用设备的配套耗材及检测试剂等,包括病毒灭活过滤器、******血细胞分离机管路、无菌接管机计数器、**********血细胞分离机管路、****-Ⅱ无菌接管机配套使用的熔接片、酶免检测系统配套耗材*次性加样尖、****耗材、核酸检测试剂等。在采集机采血小板工作和血浆病毒灭活工作及核酸检测工作中,由于受现使用设备的限制,只能使用该设备配备的耗材,不同品牌的仪器工作原理不同,各自使用的耗材是专用的,其参数仅适用于原配套设备,不同品牌的耗材不能相互通用,否则会影响检查的结果,所以更换与原设备不*致品牌的耗材会造成不兼容或不*致的困难,无法保证采血相关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角度,而相匹配的的耗材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血液传播传染病的风险,对于确保临床血液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所以上述耗材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可替代产品,同时上述耗材目前在山东省只有*家代理商,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具有不可替代性,采用单*来源方式是最符合实际需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章第***条第*款即“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申请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标包*: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号*、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发布人: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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