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申请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桂林市*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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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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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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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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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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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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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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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项
采购预算单价:***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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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组织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桂林市*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资格条件并参与投标,无其他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第*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于****年*月*日组织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次开标由于投标人不足*家,无法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导致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变更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单*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号人才交流中心*楼
*、采购项目预算单价(人民币):***元/辆。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镇*台路**号,联系人及电话:左先生****-*******),抄送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镇*台路**号,联系电话:****-*******)。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镇*台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桂林市*星区*里店路*-*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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