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警车(*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警车采购(*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其中第*标段******.**元,第*标段******.**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执法执勤警车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本国货物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如*证合*,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网站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第*开标室
*、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第*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东风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电 话:****-*******
备注:*、供应商下载文件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通知公告”中注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并办理数字证书(**)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
*、因本次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 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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