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阳县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略阳县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原定于****年**月**日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号楼附*层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略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略阳县电厂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航尚街东门*号楼附*层
联系方式:****-*******
传真:/
*、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理由: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更正
其他事项:/
其他内容均不变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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