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法庭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与项目参与各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参与本项目其他的供应商或与之关联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法庭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系统 *、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工******)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法庭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系统,旨在建设*套*体化的模块化机房,机房面积约**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微模块机房设备(含精密空调模块、环境监控模块、机房供配电模块、***模块、标准冷通道机柜)等,同时还要求采购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接入交换机。(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部分 项目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法庭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含**天试运行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价格扣除比例:*%。 **、最高限价:******.**元。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试运行并最终通过验收。 **、项目联系人:刘未 **、电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磋商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后扫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后扫描),查询显示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车行入口)斜土路****号(人行入口) *、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车行入口)斜土路****号(人行入口)。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加磋商。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届时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及网上响应文件的备用纸质文件*式*份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或**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采购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奉贤区解放东路***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车行入口)斜土路****号(人行入口)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宋爱文 | 联系人: | 刘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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