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东乡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大楼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或排他性等其它问题,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恒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座*单元****室
联系方式: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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