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文档输出系统项目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号)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的委托对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文档输出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招标内容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招标编号:************
*.*竞谈内容: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文档输出系统(具体产品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清单)。
*.*交货期:**个日历天;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元
*.*交货地点: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 谈判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则不允许制造商的下属单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谈判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及谈判文件的递送
谈判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
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数字证书,进行唯*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注册及**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锁)登*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 )。
*.*.*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楼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王小姐 联系电话: ****-********;**小时客服热线:***-****-***;
*.*.* 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数字证书。
*.*.* 报名截止时间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 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
*、竞谈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 递交地点: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岔口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楼开标室。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 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查),按时参加。
*.* 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开标地点和时间
*.* 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楼
*.*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质疑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产品参数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标过程、结果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评标过程、结果受理质疑部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质疑项目名称;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质疑对象;
(*)联系电话和地址;
(*)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署名;
(*)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受理无效的质疑函。
*.*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红河州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办公室
联系人:钱磊、潘战军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
附: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仟元人民币)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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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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