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处置公告 |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直属机关第*门诊部公车处置 | |||||||||||||||
项目编号 | 豫产权******** | |||||||||||||||
挂牌起止日期 | ****/*/** **:**至****/*/** **:** | |||||||||||||||
处置机构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委托方 | 河南省直属机关第*门诊部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时间 | 标的编号 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周期 豫产权********-* *月**日**:**-**:** **秒 豫产权********-* *月**日**:**-**:** **秒 豫产权********-* *月**日**:**-**:** **秒 | |||||||||||||||
*、标的简介 | ||||||||||||||||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标的保证金(元) | 车辆信息 | 标的图片 | ||||||||||
* | 豫产权********-* | 豫******本田*** | *****.** | ****.** | 详见 | |||||||||||
* | 豫产权********-* | 豫******别克君威 | *****.** | ****.** | 详见 | |||||||||||
* | 豫产权********-* | 豫******江淮瑞风 | ****.** | ****.** | 详见 | |||||||||||
*、标的展示 | ||||||||||||||||
看车联系人 | 王老师 *********** | |||||||||||||||
展示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路*号*号楼科教大厦院内 | |||||||||||||||
*、报名须知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报名方式 |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可登*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联系方式]()完成市场主体注册(个人: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开户行信息、上传身份证;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诚信承诺书),于****年*月**日**:**前提交竞买申请,并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单牌****元,通牌****元,以到账为准,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及微信转账)。 | |||||||||||||||
价款结算 | 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 |||||||||||||||
其他事项 | *、基本情况 (*)车牌号:豫******;车型:思威牌********(**-*);发动机号:*******;车架号:*****************;核载人数:*人;登记日期:****年**月;里程表:**.****万公里;年审期限:****年**月;交强险:****年**月;违章情况:无; (*)车牌号:豫******;车型:别克牌**********;发动机号:*********;车架号:*****************;核载人数:*人;登记日期:****年**月;里程表:**.****万公里;年审期限:****年**月;交强险:****年**月;违章情况:无; (*)车牌号:豫******;车型:江淮牌*************;发动机号:********;车架号:*****************;核载人数:*人;登记日期:****年**月;里程表:*.****万公里;年审期限:****年**月;交强险:****年**月;违章情况:无。 *、本次处置的车辆,按现状进行处置和交接。竞买人在受让前应对车辆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单证、年审、违章、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竞买人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不作调整。 *、本次处置车辆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处置车辆交付前与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事故、违章均由委托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违章等的*切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车辆保险及年审已过期,买受人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以及交强险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车辆移交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买受人应按规定及时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并将车辆变更过户****/*/** **:**至****/*/** **:**本人名下。未按规定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未将车辆过户****/*/** **:**至****/*/** **:**买受人名下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车牌号不随车辆*起转让。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车辆封存前使用较为频繁,近*年封存停放,多处系统需要维护,车况整体较差。(车辆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特别告知:意向竞买方需亲自审看转让标的,对标的的实际情况及价值进行判断,对其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