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乙方:福建长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同步录音录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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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 在维护期内,系统正常运行操作或因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各种损坏、故障应提供技术服务、维修并且需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详见磋商文件) | * | 福建长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软件、硬件故障的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到场,* 小时内维修完毕。(详见响应文件) | ******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系统维护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交付地点: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大同路**号)指定服务地点;
*.*交付条件: 成交人必须每周巡查*次,并做好记录。维修损坏的硬件及软件;故障设备应及时上报并送修,对老化损坏或报废确实不能维修的,由成交人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同步录音录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乙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乙方报价应包含履行本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人工费、保险费、差旅费、租车费、打印费等;货物部分的主件、副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伴随着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检验、税费等*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系统维护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乙方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与范围包括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相关审讯主机、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等设备运行维护等。 (*)本次采购维护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视音频信号必须能实时正常、稳定运行,视频清晰,操作顺畅,视频录像连贯、录像时长稳定,符合甲方的需求。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各单位通过公安网都能对本次采购维护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视、音频图像信息联网、显示、查询及下载。 (*)在维护期内,系统正常运行操作或因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各种损坏、故障应提供技术服务、维修并且需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软件、硬件故障的响应时间为*小时内到场,*小时内维修完毕。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提供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备品备件,乙方在选用备品备件时应考虑与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各单位现有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兼容性。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甲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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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 ** | 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拨付维护款报告书》及正式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由采购人**个日历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合同款项的**%作为第*年度的维护款。注:《拨付维护款报告书》及增值税发票金额均为合同款项的**%。 | |
* | ** | 第*年度维护期满后次月,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拨付维护款报告书》及正式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由采购人**个日历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合同款项的**%作为第*年度的维护款。注:《拨付维护款报告书》及增值税发票金额均为合同款项的**%。 | |
* | * | 第*年度维护期满后次月,双方无未了事宜或争议事项。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等资料,采购人支付余款。 |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系统维护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在服务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执行。若发生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使用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 (*)在服务期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保密约定,并与甲方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甲方: |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 乙方: | 福建长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大同路**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号*大中心主楼***房 |
单位负责人: | 李良航 | 单位负责人: | 钟剑锋 |
委托代理人: | 庄志斌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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