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 龙门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年度河道采砂项目监理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所需服务水利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对监理范围,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水建管〔****〕***号)《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配备智能化设备,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河道采砂作业进行实时监控,贯穿于采区准备阶段、采区作业阶段、采区完工验收阶段。按规定派出监理人员对采砂作业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开采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检查和记录各采区采砂量等;严格监理中标采砂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参选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国家文件要求的水利类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条件要求; *.*、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信息网完成信息系统登记并通过终审的企业;
其他要求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