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2017025
招标公告 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2017025
更新时间 2017-08-08
关键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医疗设备,电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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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医院[联系方式]--医疗设备*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方式]受昌吉州人民医院[联系方式]的委托,现就其所需的超声及电疗工作站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简要说明: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联系方式]-医疗设备*批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超声及电疗工作站等设备(进口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完工时间、技术要求、数量、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完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万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付**%的成交款项,正常使用半年后付**%成交款项,剩余**%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合法销售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证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针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超声电疗工作站、超声骨密度仪、手术动力系统、荧光定量***扩增仪)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针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在新疆应有服务机构或场所)。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直接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盘)。

*、拷贝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

上午:**:**-**:**下午:**:**-**:**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方式]*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开标时间:

时间:****年*月**日(星期*)**:**(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方式](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楼第*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孙萍电话:****-*******

采购人:昌吉州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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