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保资规公告字【****】*号
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面积(平方米) | 使用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县南环路,红兄村小组对面 | ***** | 城镇住宅用地 (安居房) | ***.* | *****.* | ** | ≤*.** | ≤**.** | ≥**.* | ≤**米 | *****.**** |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宗地净地情况:
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完成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人以新公司或控股公司开发该地块的,新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不含**%)。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拟成立的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开发建设期限:建设项目须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执行。
(*)该地块年度税收要求为 *万元/亩,投资强度要求为*万元/亩。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号)的相关规定,该地块建设的安居房限定销售对象,仅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医务人员、引进人才、本县居民家庭供应,具体销售对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确定。本次挂牌出让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出让,安居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元/㎡。
(*)该宗地项目建设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且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的安居房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具体按照县规委会通过的设计方案要求执行)。
(*)本宗土地带安居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县规委会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同时须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号)要求,配套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配套建设水、电、路、气、光等“*网”基础设施。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竞买申请
(*)竞买人资格。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具有以下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规定,为加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要加强对该涉案宗地供应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严格限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参与该宗地的竞买。
(*)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查看和打印。
(*)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
(*)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挂牌报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至**:**及**:**至**:**。
(*)挂牌报价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开发利用室、海南宏志拍卖有限公司
(*)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个月内依法动工,动工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挂牌佣金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支付。 (*)竞得人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已缴交的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
*、风险提示
(*)浏览器请使用****,其它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持**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咨询方式
(*)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邢先生 孙女士 。
联系电话: ****-******** *********** 。
查询网址:****://**.******.***.**/****/、****://**.******.***.**、****://**.******.***.**:****/。
(*)**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座*栋*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亚市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
咨询电话:****-********、********。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
(*)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 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指山南路*号。
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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