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二次)
更新时间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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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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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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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重*

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启有*家供应商参与,其中*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脸识别;经评审,*家供应商技术标评审不通过,项目无有效供应商。本次采购终止。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松(采购人代表)、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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