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别 | 功能类别 | 功能名称 | 开发内容及业务范围 |
全城通办 | ★*流转办理 | 出生落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补录落户 | 迁出无法落户人员恢复户口;迁移手续丢失人员恢复户口;错误注销人员恢复户口;人口信息丢失人员恢复户口;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 |
省外迁入落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迁入落户(省内*站式)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市内迁移落户 | 市内非农业跨县区迁移落户;市内农对农跨县区迁移落户 |
申请准迁证 | 申请准迁证 |
所内移居落户 | 城区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城区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城区各所内非对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县(市)各所内非对非*投靠;所内户口迁往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迁出省内市外*站式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外;大中专毕业迁出市外 |
迁出省外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省外;大中专毕业迁出省外 |
死亡注销 | 死亡注销(正常死亡的);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人民法院判处宣告死亡;公民在国(境)外死亡的 |
失踪注销 | 失踪注销 |
参军注销 | 正常参军注销的;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确系正在服兵役未注销户口的 |
出国注销 |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前往台湾定居的;已加入外国国籍的 |
信息变更 | 与户主关系变更【家庭户;集体户】;曾用名;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宗教信仰登记;文化程度登记;兵役状况登记;身高登记;血型登记;服务处所登记;职业登记;居民户口变更户主;婚姻状况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
★*流转审批 | 出生落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补录落户 | 迁出无法落户人员恢复户口;迁移手续丢失人员恢复户口;错误注销人员恢复户口;人口信息丢失人员恢复户口;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 |
省外迁入落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市内迁移落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所内移居落户 | 城区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城区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城区各所内非对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县(市)各所内非对非*投靠;所内户口迁往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信息变更 | 与户主关系变更【家庭户;集体户】;曾用名;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宗教信仰登记;文化程度登记;兵役状况登记;身高登记;血型登记;服务处所登记;职业登记;居民户口变更户主;婚姻状况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
主项变更 | 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民族更正;身份证号码更正;姓名变更(**周岁以上)【做完变性手术后申请改名的;法定婚龄以下人员因父母离异或*方亡故申请随另*方或继父继母姓氏的;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姓名出现差错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本人要求世俗姓名变更为法号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还俗的恢复原来的世俗姓名;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姓名更正登记(**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父母离异,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另*方在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其他情形未成年人改名的】;性别变更【实施变性手术的;出生机构或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即审即办 | 非主项变更 | 与户主关系变更【家庭户;集体户】;曾用名;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宗教信仰登记;文化程度登记;兵役状况登记;身高登记;血型登记;服务处所登记;职业登记;居民户口变更户主;婚姻状况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
主项变更 | 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民族更正;身份证号码更正;姓名变更(**周岁以上)【做完变性手术后申请改名的;法定婚龄以下人员因父母离异或*方亡故申请随另*方或继父继母姓氏的;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姓名出现差错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本人要求世俗姓名变更为法号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还俗的恢复原来的世俗姓名;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姓名更正登记(**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父母离异,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另*方在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其他情形未成年人改名的】;性别变更【实施变性手术的;出生机构或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出生入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出生立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迁入入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国外、港澳台入户 | 国外、港澳台入户 |
无准迁迁入入户 | 无准迁迁入入户 |
刑释解教迁入入户 | 刑释解教迁入入户 |
迁入立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国外、港澳台立户 | 国外、港澳台立户 |
无准迁迁入立户 | 无准迁迁入立户 |
刑释解教迁入立户 | 刑释解教迁入立户 |
迁入入户(省内*站式)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迁入立户(省内*站式)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迁出市外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外;大中专毕业迁出市外 |
迁出市外(省内*站式)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外;大中专毕业迁出市外 |
死亡注销 | 死亡注销(正常死亡的);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人民法院判处宣告死亡;公民在国(境)外死亡的 |
迁往国外、港澳台 |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前往台湾定居的;已加入外国国籍的 |
参军服兵役 | 正常参军注销的;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确系正在服兵役未注销户口的 |
移入入户 | 干部调动(市县内移居);工人调动(市县内移居);招干(市县内移居);招工(市县内移居);驻当地办事机构干部,职工调动(市县内移居);建制迁移干部,职工调动(市县内移居);子女顶替工作(市县内移居);结婚(市县内移居);离婚(市县内移居);干部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工人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招干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招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驻当地办事机构干部,职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建制迁移干部,职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离,退休(市县内移居);退[辞]职(市县内移居);退学(市县内移居);大中专招生(市县内移居);大中专学生毕业(市县内移居);投靠亲属(市县内移居);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市县内移居);夫妻投靠(市县内移居);夫妻投靠子女随迁(市县内移居);科技干部家属迁移(市县内移居);煤矿井下职工家属迁移(市县内移居);农民随迁(市县内移居);家属随军(市县内移居);部队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落实政策(市县内移居);收养(市县内移居);自理口粮(农转自迁入,自迁自迁入迁出,市县内移居);征地(市县内移居);无军籍退休职工(市县内移居);退*,转业(市县内移居);失踪寻回(市县内移居);外逃反解(市县内移居);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市县内移居);参军,服兵役(市县内移居);失踪(市县内移居);逮捕,送劳教,少管(市县内移居);搬迁(市县内移居);购房落户(市县内移居);招商引资(市县内移居);其他原因(市县内移居) |
移入立户 | 干部调动(市县内移居);工人调动(市县内移居);招干(市县内移居);招工(市县内移居);驻当地办事机构干部,职工调动(市县内移居);建制迁移干部,职工调动(市县内移居);子女顶替工作(市县内移居);结婚(市县内移居);离婚(市县内移居);干部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工人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招干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招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驻当地办事机构干部,职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建制迁移干部,职工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离,退休(市县内移居);退[辞]职(市县内移居);退学(市县内移居);大中专招生(市县内移居);大中专学生毕业(市县内移居);投靠亲属(市县内移居);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市县内移居);夫妻投靠(市县内移居);夫妻投靠子女随迁(市县内移居);科技干部家属迁移(市县内移居);煤矿井下职工家属迁移(市县内移居);农民随迁(市县内移居);家属随军(市县内移居);部队调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市县内移居);落实政策(市县内移居);收养(市县内移居);自理口粮(农转自迁入,自迁自迁入迁出,市县内移居);征地(市县内移居);无军籍退休职工(市县内移居);退*,转业(市县内移居);失踪寻回(市县内移居);外逃反解(市县内移居);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市县内移居);参军,服兵役(市县内移居);失踪(市县内移居);逮捕,送劳教,少管(市县内移居);搬迁(市县内移居);购房落户(市县内移居);招商引资(市县内移居);其他原因(市县内移居) |
所内移居入户 | 城区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城区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城区各所内非对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县(市)各所内非对非*投靠;所内户口迁往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所内移居立户 | 城区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城区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城区各所内非对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县(市)各所内非对非*投靠;所内户口迁往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所内移居整户 | 城区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城区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城区各所内非对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转非*投靠;县(市)各所内农对农*投靠;县(市)各所内非对非*投靠;所内户口迁往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常住人口图像处理 | 常住人口照片增加;删除原照片后增加新照片;指定常口照片 |
常住人口图像删除 | 常住人口照片删除;指定常口照片 |
常住人口打印 | 常住人口登记表打印;户籍证明打印;死亡注销证明打印;户口簿首页打印;户口簿次页打印 |
常住人口变动打印 | 迁移证打印 |
准迁证打印 | 准迁证打印 |
常住人口历史变动打印 | 常住人口历史变动打印 |
★*电子档案管理 | 新增人口业务电子档案 | 新增人口业务电子档案 |
修改电子档案 | 修改电子档案 |
常住人口基础电子档案 | 常住人口基础电子档案 |
★*全城通查询 | 全城通办变动查询 | 全城通办变动查询 |
全城通办出生查询 | 全城通办出生查询 |
全城通办补录查询 | 全城通办补录查询 |
全城通办市外迁入查询 | 全城通办市外迁入查询 |
全城通办变更查询 | 全城通办变更查询 |
全城通办所内移居查询 | 全城通办所内移居查询 |
全城通办迁出市外查询 | 全城通办迁出市外查询 |
全城通办死亡注销查询 | 全城通办死亡注销查询 |
全城通办市内迁移查询 | 全城通办市内迁移查询 |
审批管理 | ★*全城通审批 | 出生落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补录落户 | 迁出无法落户人员恢复户口;迁移手续丢失人员恢复户口;错误注销人员恢复户口;人口信息丢失人员恢复户口;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 |
迁移落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迁出市外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外;大中专毕业迁出市外 |
死亡注销 | 死亡注销(正常死亡的);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人民法院判处宣告死亡;公民在国(境)外死亡的 |
失踪注销 | 失踪注销 |
参军注销 | 正常参军注销的;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确系正在服兵役未注销户口的 |
迁往国外、港澳台 |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前往台湾定居的;已加入外国国籍的 |
信息变更 | 与户主关系变更【家庭户;集体户】;曾用名;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宗教信仰登记;文化程度登记;兵役状况登记;身高登记;血型登记;服务处所登记;职业登记;居民户口变更户主;婚姻状况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
主项变更 | 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民族更正;身份证号码更正;姓名变更(**周岁以上)【做完变性手术后申请改名的;法定婚龄以下人员因父母离异或*方亡故申请随另*方或继父继母姓氏的;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姓名出现差错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本人要求世俗姓名变更为法号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还俗的恢复原来的世俗姓名;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姓名更正登记(**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父母离异,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另*方在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其他情形未成年人改名的】;性别变更【实施变性手术的;出生机构或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全城通业务办结 | 出生入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出生立户 | 新生儿出生落户(婚生) ;非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国(境)外出生落户;有收养登记证的;****年*月日前收养的 |
补录入户 | 迁出无法落户人员恢复户口;迁移手续丢失人员恢复户口;错误注销人员恢复户口;人口信息丢失人员恢复户口;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 |
补录立户 | 迁出无法落户人员恢复户口;迁移手续丢失人员恢复户口;错误注销人员恢复户口;人口信息丢失人员恢复户口;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 |
迁移落户 |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购房:商品房申报材料;购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工作调转落户;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与自愿赡养人或抚养人投靠;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人员落户;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农村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参军人员退*复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农业人口整户迁入落户;农村居民之间夫妻投靠;农村居民之间子女投靠父母;农村居民之间父母投靠子女 |
迁出市外 | 外埠公安机关批准入户迁出;大中专招生迁出市外;大中专毕业迁出市外 |
死亡注销 | 死亡注销(正常死亡的);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人民法院判处宣告死亡;公民在国(境)外死亡的 |
失踪注销 | 失踪注销 |
参军注销 | 正常参军注销的;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确系正在服兵役未注销户口的 |
迁往国外、港澳台 |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前往台湾定居的;已加入外国国籍的 |
信息变更 | 与户主关系变更【家庭户;集体户】;曾用名;出生地更正;籍贯更正;宗教信仰登记;文化程度登记;兵役状况登记;身高登记;血型登记;服务处所登记;职业登记;居民户口变更户主;婚姻状况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
主项变更 | 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民族更正;身份证号码更正;姓名变更(**周岁以上)【做完变性手术后申请改名的;法定婚龄以下人员因父母离异或*方亡故申请随另*方或继父继母姓氏的;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姓名出现差错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本人要求世俗姓名变更为法号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还俗的恢复原来的世俗姓名;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姓名更正登记(**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父母离异,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未成年人变更姓氏的;父母*方亡故另*方在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恢复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其他情形未成年人改名的】;性别变更【实施变性手术的;出生机构或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 电子印章系统(*套)
*、 双色针式打印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