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热源厂****年第*季度盐酸、离子膜液碱和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询价,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中盐安徽红*方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盐酸***元/吨、离子膜液碱****元/吨、次氯酸钠****元/吨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热电集团招投标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热电集团招投标中心***室,联系电话:****-********。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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