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信息类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谈判项目名称及数量
*.*谈判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信息类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谈判数量:*项;
*.*项目内容:青岛站信息类设备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年。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承包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证明;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近*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至****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标人具备计算机服务和打印机维修*年及以上的经营时间;
*.**投标人在青岛市南区、市北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及打印机品牌方提供的有效维修授权证明(针式打印机,以及佳能、惠普、兄弟、奔图等品牌的激光打印机);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来类似案例业绩证明(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投标人提供****小时的故障响应支持。当招标人有维修等需求时,在**分钟内上门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日程安排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报名、领取;若未报名,请先在*****://**.*****.**/进行注册,待认证通过后进行线上报名。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报名后,请在*****://**.*****.**/下载谈判文件,若下载的谈判文件存在乱码、乱序等问题,可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号原青铁国旅办公楼*楼物资办公室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号青岛站本部*楼会议室;
*.*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会议开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号青岛站本部*楼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需求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要求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信息类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 | 详见* | 青岛站管辖范围内(不包含济青高铁各站) |
|
*:项目要求
(*)项目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中标单位每月对青岛站管辖范围内(不包含济青高铁各站)打印机巡检保养*次,每次维护保养操作完毕,记入维护记录。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单位对维护保养的打印机的安全性能负责,维护后的打印机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中标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提供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案;
*.中标单位负责对使用人员进行打印机的使用介绍,操作方法指导,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排除机内因操作失误引起的非损坏故障,确保打印机正常运行;
*.中标单位提供****小时的故障响应支持。当计算机、打印机发生故障时,在**分钟内上门进行处理;
*.信息类设备出现故障,中标单位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组织排除故障,*般应在*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修复时,中标单位需向车站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小时,对于**小时内不能修复的计算机设备,需提供备用设备使用;
*.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类设备更换配件的,配件保修期为*个月;
*.中标单位对信息类设备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计算机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序列号、生产日期,设备基本技术参数;
(*)使用部门、使用地点;
(*)维修单位、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签字)、使用部门确认签字;
(*)信息类设备维修的项目(内容)、故障原因,进行的维修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中标单位建立信息类设备的维修记录台账,*式两份,双方各执*份,并且归入信息类维修档案,档案至少保存*年;
*.中标单位在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
**.中标单位在维修过程中,所更换的配件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中标单位需签署网络安全保密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中标单位维修作业中,不得影响现场使用单位正常生产活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中标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保养维修等);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工作人员及设备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单位积极响应车站的质量考核,对车站提出的合理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抵触;
**.法律、法规、规章及信息类设备维修所遵守规则规定的中标单位应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