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套******欧式箱式变压器转让(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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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乌兰察布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恩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
特别 告知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 *套******欧式箱式变压器,标的存放地点在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意向受让方须在勘验标的时做好影像或拍照等记录工作并和转让方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详细了解转让标的搬运和拆除要求等,标的照片和资产明细仅供参考,标的数量和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 *、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及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及《交易凭证》。 *、中心在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应交接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交接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的指挥。 *、资产交接完毕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确认交接数量等相关信息,提交中心,以进行最终结算。 *、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资产设备,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勘验联系人:恩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履约保证金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①成交价的*%;②交易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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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娜娜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赵女士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