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深圳市盛世天合光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统*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石新社区洲石路旁石头山驰通工业园*栋*层 深圳市盛世天合光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以下简称盛世天合公司)于****年**月**日参加了我校“丽湖校区*期宿舍楼监控”项目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并中标。 中标后,经我校去函催办签订合同,盛世天合公司仍无法按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签订合同并于****年*月*日来函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盛世天合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学校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经校内审批,现决定对深圳市盛世天合光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作出以下处罚: (*)*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 (*)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特此公告。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