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台废旧电脑转让(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2185)
招标公告 23台废旧电脑转让(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2185)
更新时间 2023-08-18
关键词
内蒙古自治区   产权转让,资产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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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台废旧电脑转让(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台废旧电脑以现场勘验为准*****.**
合计****.**
存放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标的现状废旧、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产*策”资产盘活方案的报告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本次转让资产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等仅作参考,标的状况、数量、重量、品质等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可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检验、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转受让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清运、清理场地等工作,转受让双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并提交中心*份。

*、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勘验地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竞价/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接文件,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次性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下载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修先生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报名咨询:赵女士***********
其    他
**台废旧电脑(以公告内容为准)
无(以公告内容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检验、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转受让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清运、清理场地等工作,转受让双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并提交中心*份。 *、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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