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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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次)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第*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总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控制价:******.**元(人民币);
*、产品数量:(*)病床隔帘:**** * (*) 窗 帘:**** *
*、安装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
*、产品技术及服务相关要求
*、病床隔帘:材质:涤纶,纤维成分≥**.*%,聚酯纤维≤*.*%粘纤,单位面积质量****/㎡±**(提供证明资料);标准:医用帘网格间距≥****;工艺:卷边双线褶皱率*.*倍;高度、宽度: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颜色:蓝色;布带:***双线工艺;落地:离地***。
*、窗帘:材质:涤纶,纤维成分为***%聚酯纤维,单位面积质量****/㎡±**(提供证明资料);工艺:卷边双线褶皱率*.*倍;高度、宽度: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颜色:蓝色;布带:***双线工艺落地:离地***。
*、医用轨道:医疗用隔断专用轨道(含*金配件及安装辅料)。*、窗帘层数:单层。*、带幔要求:无幔。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
*、报价及付款方式:
*.*报价(人民币):①病床隔帘:***元/*;② 窗 帘:***元/*。(注: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拆除费、设备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年。
*、投标供应商须详细、充分了解本项目环境和相关条件要求,可自行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编制详细安装服务方案。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完全按磋商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满足采购人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安装,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量所列清单,在实际施工中包含:材料、设备、窗帘轨道、配件、安装服务工作量等未列及内容,如有增加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
*、安装服务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完毕后应清除所有建筑垃圾、保证现场的整洁卫生。
*、验收
(*)参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岳池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岳财采【****】**号,按照《岳池县人民医院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岳医字【****】***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及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为准。
(*)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项目验收按实际数量【病床隔帘、窗帘实际安装数量(*)】进行验收,如数量未达到采购清单的数量要求则按验收实际验收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病床隔帘及窗帘样品(**×**)各*份,该样品作为供应商中标后履约验收对比样品(投标供应商不管是否中标,样品不予退还)。样品须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
注:*、以上打“★”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第*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总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控制价:******.**元(人民币);
*、产品数量:(*)病床隔帘:**** * (*) 窗 帘:**** *
*、安装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
*、产品技术及服务相关要求
*、病床隔帘:材质:纤维成分为***%聚酯纤维,单位面积质量****/㎡±**(提供证明资料);标准:医用帘网格间距≥****;工艺:卷边双线褶皱率*.*倍;高度、宽度: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颜色:蓝色;布带:***双线工艺;落地:离地***。
*、窗帘:材质:纤维成分**.*%,聚酯纤维+*.*%粘纤,单位面积质量****/㎡±**(提供证明资料);工艺:卷边双线褶皱率*.*倍;高度、宽度: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颜色:蓝色;布带:***双线工艺落地:离地***。
*、医用轨道:医疗用隔断专用轨道(含*金配件及安装辅料)。*、窗帘层数:单层。*、带幔要求:无幔。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
*、报价及付款方式:
*.*报价(人民币):①病床隔帘:***元/*;② 窗 帘:***元/*。(注: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拆除费、设备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年。
*、投标供应商须详细、充分了解本项目环境和相关条件要求,可自行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编制详细安装服务方案。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完全按磋商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满足采购人慢病诊疗综合大楼*-*楼窗帘、病房隔帘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安装,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量所列清单,在实际施工中包含:材料、设备、窗帘轨道、配件、安装服务工作量等未列及内容,如有增加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
*、安装服务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完毕后应清除所有建筑垃圾、保证现场的整洁卫生。
*、验收
(*)参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岳池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岳财采【****】**号,按照《岳池县人民医院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岳医字【****】***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及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为准。
(*)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项目验收按实际数量【病床隔帘、窗帘实际安装数量(*)】进行验收,如数量未达到采购清单的数量要求则按验收实际验收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病床隔帘及窗帘成品样品(**)各*份,该样品作为供应商中标后履约验收对比样品(投标供应商不管是否中标,样品不予退还)。样品须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
注:*、以上打“★”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其余要求不变。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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