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医疗设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血液成份分离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包含第*类医疗器械);如是生产厂家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本项目所招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合同包*(数字脑电图机*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包含第*类医疗器械);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本项目所招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合同包*(动态心电图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包含第*类医疗器械);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本项目所招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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