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批废旧设备及*台报废车辆转让(内蒙古大兴安岭航空护林局)(*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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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国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航空护林局 联系人:王笑天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特别 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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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下设分公司 | |
标的交割 | 中选机构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报废注销回收等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参选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车辆交接前的车辆违章扣分罚款由中选机构负责承担。车辆交接后发生的*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回收价款的*%)。 *、参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交接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转移登记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方承担。 *、参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如** 个工作日内未能出具全部车辆的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转让方将每日按成交价的千分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如委托方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可以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参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参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同时委托方需承担参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参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如委托方已向中选机构收取履约保证金,则全部退还。 *、参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预约 车辆停放地:王先生 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参选机构须用对公账户在报名结束日**:**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前,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交纳参选保证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次报价被确定为最终报废车辆回收服务机构后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参选机构的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无息退还。 *、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参选机构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参选机构,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参选机构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及中选机构交纳的保证金: (*)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 (*)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车辆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规则的情形。 *、处置方法: *、意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待缴纳服务费及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后,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 *、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参选机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注册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次性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下载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张经理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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