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须对项目现状进行详细勘测、调查、评估,并紧密结合各项游乐设施设备及其他业态经营要求综合考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大门及主广场、亭廊棚架、绿化工程(含场地平整、微地形处理)、园路及活动节点场地、水景、铺装、围墙、道路系统、管网系统(含给排水)、消防系统、强弱电系统(含监控)、功能性及氛围灯光照明、灌溉系统、园区内管理用房改造及装修、机电设备、概算、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及精神堡垒等)、景观小品、休闲设施(座凳座椅等)、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内容,具体设计范围、内容、深度以甲方确认为准,整体达到报规设计深度,其中导视系统、景观小品、休闲设施以整体风格、布点、意向、尺度为主,指导、配合供应商*次深化设计,智能化部分以提出整体思路、布点布线为主,配合比选人、供应商制定各阶段方案和*次深化设计。同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若后期需进行多方案融合,则按照甲方明确融合要求后,完成整体融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