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5
关键词
四川省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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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详见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若提供投标产品是属于采购强制节能范围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室。

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体化平台进行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凡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内有疫情市(州)县(含密切接触者)来(返)南人员,按最新相关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公共场所须配合相关人员测体温、戴口罩、扫码亮行程码。凡未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律依法严肃处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联系方式]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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