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物业管理服务 、院内水、电日常维护、院内积雪需要大型设备打扫时,季节性日常清运用工作、清理草,枯草,排水沟,院内垃圾、树木修剪及绿篱修剪、果树喷药施肥、绿植移植及平整土坑,填补泥土、院内长廊、甬道、假山维护、院内长廊、甬道、假山维护及院内其他物品,办公区日常维护用品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德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