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重*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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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平台 | 其他 | 发布时间 | ****-**-** |
开标方式 | 其他方式 | ||
正文内容 | 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就 ****年*月**日发布的《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次)(项目编号:****-******-*****)公告的相应内容作如下更正通知:
*、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本项目更正如下: 原采购文件第**页第*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第**点内容:“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普宁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沈倩彤、余嘉安 电 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