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城南片区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2024城南片区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05
关键词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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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南片区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南片区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对新戴河景观带、沭河之晨、迎宾公园、臧圩河景观带、城南体育公园等城南主要公园广场内破损及老旧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增设园林共享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对各公园广场节假日进行氛围营造,并对公园内部绿化进行缺株补植,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品质。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即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_第*开标室(新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源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阳光嘉园(利民路)*-*-**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号

联系人:乔森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源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阳光嘉园(利民路)*-*-**

联系人:胡浩然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浩然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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