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真空干燥柜采购项目(第*次)(项目编号:********-****-*****)作如下更正:
*.文件中“质保期承诺”对应相关需求的“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年)基础上,原厂质保期(加盖原厂公章)每增加*年得*分,非原厂质保期每增加*年得*分,此项最高得*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质保承诺函)”改为“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年)基础上,原厂质保期(加盖原厂公章)每增加*年得*分,非原厂质保期每增加*年得*分,此项最高得*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质保承诺函)”;
*.文件中“报价”对应相关需求的“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改为“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制作投标文件,本次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致之处,请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号
联 系 人:吴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