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济运行部关于开展****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来源: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我区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担任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总经理〕等连续*年以上(****年*月*日前任职),且目前在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及之后出生)。
*、遴选名额
****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拟遴选**名左右(全省)。
*、申报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科学管理、锐意创新,积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我省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企业长期专注于主导产品市场,注册成立时间*年以上(****年*月*日前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近*年企业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年平均增长率较高,传统行业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亿元、年均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新兴产业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亿元、年均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
(*)企业拥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绩,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企业近*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其他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其他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只能推荐*人。已获评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称号的企业家所在企业,*年内不再推选企业家参评。
(*)本通知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近*年”指****年至****年。
(*)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中原英才计划*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个*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层次或下*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层次的人才项目。
(*)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律取消遴选资格。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入选者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双面打印、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见*)。
(*)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篇幅控制在正反两页,加盖企业公章(见*)。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见*)。
纸质材料各报送*份(*个分开打印)。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报送(*个人选*个***文件、推荐人选情况(*)*****版),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致。以上材料请于****年*月**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部(火炬大厦****)。
联系方式:张楠 夏毅 ********
邮 箱:*******@***.***
:*.****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