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QZZC2023-G1-00001-CGZX]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三号楼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办公家具及药物处置台等货物的验收公告
招标公告 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QZZC2023-G1-00001-CGZX]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三号楼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办公家具及药物处置台等货物的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05
关键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楼,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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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灵山县第*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号楼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办公家具及药物处置台等货物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灵山县第*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号楼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办公家具及药物处置台等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号楼护士站、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办公家具及药物处置台等货物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山县第*人民医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南宁市智高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邕武路**号路东奶场路东养猪场第*间           

联系方式:****-*******        

*、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以审核结算金额为最终货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自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支付。           

合同履约要求: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 交货地点:灵山县第*人民医院;质量保证期:至少*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合同(交货/服务)期限:**个工作日内           

合同(交货/服务)地点:灵山县第*人民医院           

*、验收日期:****-**-**         

*、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杨海芬、莫欣、刘开振、梁其初   

*、验收意见:通过采购单位验收人员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对货物质量品质进行查验,供应商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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