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商务局、奉新县商务局:
报来相关加油站(新建)申请规划确认的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商务运行函〔****〕**号)、《江西省成品油*售体系“***”发展规划》等规定,经我局审核公示,对以下拟建加油站地点予以规划确认。
具体为:
*、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加油站*座
序号 | 地区 | 加油站名称 | 地址 | 规划编号 |
* | 高安市 | 高安市昌栗高速祥符出入口(高安东)加油站 | 昌栗高速祥符出入口(高安东)连接线与***国道交叉口处 | **-*** |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加油站*座
序号 | 地区 | 加油站名称 | 地址 | 规划编号 | 申报单位 |
* | 奉新县 | 宜春市鼎新海油能源有限公司天工加油站 | 奉新县天工大道与宋埠镇青湖村***县道交叉口以西约***米处 | **-*** | 宜春市鼎新海油能源有限公司 |
以上加油站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城建、消防、环保、气象、应急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筹建,此确认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通知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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