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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期)项目 | ||||||||||||||||||||||||
(公告来源:) | ||||||||||||||||||||||||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水务局[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春辉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友茹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道河镇周家庄村、南台村、桲椤台村、*道河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约***,建设生态护岸约**.*****,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万㎡,形成表流人工湿地*.**万㎡,建设生态过滤堰约**道,基底改良、河道平整约**.**万**(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个月。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道河镇周家庄村、南台村、桲椤台村、*道河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_**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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