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
关于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
的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受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
*、项目编号:偃公建【****】***号
*、评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工 期:***日历天。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姚信、曲艳波、徐会超
*、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地址: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号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岳阳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号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贾江鹏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南段**号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孙朝军 注册编号:豫************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期:*日
*、公示期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偃师市翟镇镇第*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帅朋
联系电话: ***********
地 址:偃师市翟镇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路**号河南教育学院教育中心*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