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受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联系方式]委托,以公开招投标对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联系方式]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预算编号:**-**-******,项目总金额:*******.**)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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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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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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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章第*项“时间安排”新增 “*、送样要求: 时间:****年**月*日****之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送样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楼) 注:*. 需要送样的为:《货物需求*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户外双桶垃圾桶、室内垃圾桶、****垃圾桶各*个。 *. 供应商须将样品安装为成品并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送样时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送交样品,否则拒收样品。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要求送交样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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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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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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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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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崇明区港西镇****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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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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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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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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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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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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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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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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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联系方式]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