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ZC-2015H257】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会议室装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NJZC-2015H257】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会议室装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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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会议室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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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会议室装修货物和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会议室装修预算金额:**万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过时不候),地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游府西街**号****室,详细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集中考察或答疑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等。本次采购只接受按要求集中考察过现场,并按时签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
*、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仟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账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随响应文件*并提交采购中心(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大厅,咨询电话:***—********,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供应商登记证》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会员证》的免交,但应将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并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原件。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份数:*式*份(*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区****号房间,时间:****年*月**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编制:*樱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
供应商应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_**.****)注册登记,否则,影响成交公告发布。
**、备注:
(*)供应商应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影响中标公告发布(注册登记地址:****://****.******.***.**/****/*****_**.****)。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函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北大厅,市政府采购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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