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A-159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A-1593)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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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实验室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第*包:薄层点样器*台;气质联用仪*台;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台;体视显微镜*台;旋转蒸发仪*台。

第*包:光纤溶出仪*台;全自动免疫分析仪*台;全自动凝血分析系统*套;*头全自动智能无菌检测系统*套;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台;抑菌圈测量仪*台。

第*包:台式高速离心机*台;全自动基因分析仪*台;厌氧工作站*台。

第*包:液质联用质谱仪*台;便携式拉曼光谱仪*台;熔点仪*台。

第*包:无菌隔离器*台;柱后衍生系统*套;紫外分光光度计*台。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包光纤溶出仪、抑菌圈测量仪除外)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包光纤溶出仪、抑菌圈测量仪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致。

*、项目预算

第*包:*******元。

第*包:*******元。

第*包:*******元。

第*包:*******元。

第*包:*******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与其分支机构的关系证明。

*、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人:于涛,联系电话:***-********。

*、网上应答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

*、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至*:**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年*月**日*:**至**:**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锋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齐凤海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

**、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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