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
昌吉文化公园景观升级工程
*、项目实施机构: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建设规模及内容:
(*)电器工程:文化公园亮化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景观工程:东区、中区、西区景观构筑物,绿坡建筑*座。
(*)人工湖升级工程:人工湖基地处理及人工湖升级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河道工程:河床防渗层工程。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万元(最终的总投资以投入资金的认定为准)。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运营期:合作期为**年,期中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
*、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中选的社会资本应与昌吉市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中选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和实物方式出资持股**%。
*、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协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经政府绩效考核后付费。合作期限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条所述事项及项目基本情况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申请人资格条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第(*)至(*)项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近*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投融资业绩:申请人近*年(****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个总投资不少于*****(含)万元的***项目(含***、***、***、***、****等模式)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项目实施机构与***公司已签订的***项目协议)。
施工业绩:申请人近*年(****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个已完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资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信用等级为**及以上.
*、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需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运营能力,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额度不低于*****万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承诺函或相关证明为准)。
*、主要人员: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备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近*个月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年(****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个已完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
*.*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申明。(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
**、申请人应符合国资委***号文中规定的情形,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申请人需出具相关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项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采购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