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交易”会员: *、供应商应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并且年审有效。 *、供应商必须具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 *、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报告、报表,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没有伪造、涂改、借用等情形。 *、供应商应有与其生产的肥料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供应商应有与其生产相适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场所、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 *、供应商应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条件。 *、供应商应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供应商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生产要求)肥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肥料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生产要求。 **、(质量保证)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包装要求)肥料包装材料应当满足肥料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肥料产品的包装应当印(贴)有标签或附具使用说明书。 **、标签应当用中文载明产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登记证号;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产品有效成份的名称、含量;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使用期限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标明保质期。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肥料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说明。进口肥料,还应当标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肥料产品标签应当与肥料登记核定的标签*致。分装的肥料产品应当标明分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所供肥料应适应呼伦贝尔地区土壤特性和气候条件,且复合肥要求在呼伦贝尔地区使用过。 **、供应商应最低具备以下年生产能力:硫酸钾*万吨,尿素、氯化钾、复合肥**万吨,磷酸*铵**万吨。(注:此条目供应商不需要同时具备,但采购需求品种必须具备) **、只接受生产商和*省(区)以上代理商,不接受经销商。 **、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