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招标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4-29
关键词
浙江省  
还不是会员?马上来注册查看所有信息 查看更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万吨肉制品和*.*万吨酱菜生产线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施家桥工业园

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拟总投资*****万元,新增建筑物面积*****平方米,建设年产*万吨肉制品和*.*万吨酱菜生产线项目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天然气低氮燃烧后经***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起经企业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再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苕溪导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下脚料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废包装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废弃油脂委托专门的油脂回收公司清运处置;污泥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

综合科研大楼及检测中心项目

*里店镇经*路西侧,*环南路北侧(**-***南侧)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里店镇经*路西侧,*环南路北侧(**-***南侧)实施“综合科研大楼及检测中心项目”,在整合原有各厂区的产品试验的基础上,整合优化和提升的理化、性能、焊接等试验和检验的水平和能力,打造国内*流的产品检验和试验中心。通过搭建基础研发平台,新建科技研发中心、新产品试制车间及相关配套工程提高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建成国内*流的研发中心。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本项目需要挖取土方,在挖取土方时需排放地下水,在工地上应按设计要求建造*级沉淀池,工地排水在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在施工地设置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及临时厕所,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至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液按危废处置,不排放,其余废水集中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生产线,**%通过污水管网纳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级*标准,预计对最终纳污水体――頔塘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实施标准化施工,地面硬化,建设围墙,同时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限制车速,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特别要控制汽车的行驶速度,并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尽量减少建材露天堆放以减少裸露地面并保证*定的含水率,设置堆棚建材或加盖塑料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进入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酸雾收集后通过碱液中和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打磨粉尘在实验室内自然沉降。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且及时清运弃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施工方式,对高噪声的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的隔声围护,施工时夜间停止作业。则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本项目实施后,实验室操作时保持基本封闭,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噪声再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预计项目西侧和北侧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东侧和南侧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收藏

热门推荐

项目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拟在建项目>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